内容:您好,贵部门对于命名的台风,是否存在一套特定的,可以给其他出版机构沿用的编写规范?例如以台风格美的这个 /2011xwzx/zdbk/jdbkxw/202407/t20240724_6446652.html 第一次声明是为“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之后提及均为““格美””,即对于提及特定名称的台风时,为需要加引号括注?如果上下文允许的话,能否省略,例如在特定文章或报道编写时,上下文已提及存在特定的已命名为“格美”的台风时,后文可以使用“台风格美”或“格美”(编写时不再包括外面的引号)来称呼?““格美””中的引号是否视为作为这个命名台风的命名的一部分?望指引。
回复: 您好,关于台风命名的编写规范,确实存在一套国际公认的指导原则,这些原则主要由世界气象组织(WMO)台风委员会制定,并被全球气象机构及媒体广泛遵循。在我国,结合中央气象台业务中相关中文使用的习惯,一般采用以下规则: 1.命名规范。台风命名时,通常会给每个达到热带风暴强度及以上的热带气旋分配一个名字,这个名字由台风委员会的成员国或地区提供,并按顺序循环使用。在中文语境中,这些名字通常直接采用其汉语音译或意译。 2.引用习惯。在首次提及某个特定命名的台风时,为了明确指向并突出该台风的名称,通常会在其名字两侧加上引号(如“‘格美’”)。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该名字与文章中的其他可能相似的字符或词汇混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易读性。 3.引号作用。在首次提及台风名字时,引号的主要作用是突出和强调该名称,帮助读者快速识别并区分出这是一个特定的、已命名的台风实体。随着文章的推进,当读者已经熟悉并记住了该台风的名称后,引号可省略(例:台风格美)。需要明确的是,引号内的内容(如“格美”)是台风的正式命名,引号本身并不构成命名的一部分。它们仅仅是一种书写和排版上的辅助手段,用于在文本中突出和区分特定的信息元素。 综上所述,对于台风名称的引用,遵循的是清晰、准确、简洁的原则。在首次提及时使用引号以明确标识,后续则可根据上下文适当简化。
留言日期:2024-07-29回复时间:2024-07-30回复单位:预报司/中国气象局